关于公司法的几个案例问题
甲乙丙丁戌拟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人性质的饮料公司,注册资本200万元,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,丙以实物出资,经过评估价值为20万,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,作价50万元,...
甲乙丙丁戌拟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人性质的饮料公司,注册资本200万元,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,丙以实物出资,经过评估价值为20万,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,作价50万元,戌以劳务出资,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。公司拟定不设董事会,由甲执行董事,不设监事会,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。 饮料公司成立后一直不景气,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未还。经股东会决议,决定吧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,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厂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,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。一年后,保健厂也 出现严重亏损,资不抵债,其中欠B公司贷款400万元。问题: 1.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,个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? 为什么?2 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?为什么?3 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?设立后,饮料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让承担?4 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?5 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有限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,应以谁为被告? 为什么?6 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,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?希望回答问题时能分小题回答 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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